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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兴化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 关于中共兴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07-23 08:56:30

中国共产党兴化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 关于中共兴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7月22日中国共产党兴化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兴化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经过认真审查,决定批准中共兴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大会充分肯定中共兴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同意报告对过去五年工作的总结。大会认为,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在兴化市委、上级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和泰州市纪委全会精神以及市“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忠诚履职尽责,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强富美高”新兴化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大会指出,未来五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奋力推动党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努力建设繁荣繁华、令人向往的江苏大公园、人文梦水乡,把幸福兴化建成老百姓希望的模样提供坚强保障。

大会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要任务。大会指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找准在现代化建设中的职责定位,聚焦“国之大者”,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加强监督检查。聚焦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的重点工作,强化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全力保障我市“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跟进监督助力乡村振兴,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深化民生领域专项治理。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继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在严查“中梗阻”突出问题上下更大功夫,在推动化风成俗、习惯养成上下更大功夫。

大会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持续深化“兴廉评”政治生态监测预警评估系统应用,构建纠治问题、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净化生态、系统治理的闭环体系,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放大“板桥竹风”品牌效应,“绘制”廉洁文化地图,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要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高点制定巡察五年规划,建立巡察联动协作机制,全面压实巡察整改责任。

大会强调,要抓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效推进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积极探索日常监督的有效路径和方法,建设专业化队伍、提升规范化水平、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锻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大会号召,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全面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在新一届市委和上级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一步一个脚印把繁荣繁华水乡梦早日照进现实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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