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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办理泰州市级以上劳模待遇手续的公告

2016-05-05 09:45:17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兴政办发[2015]124号《关于规范泰州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待遇审批和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要求,2016年列入泰州市级以上劳模管理的人员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申报时间为5月1日—6月30日,请有关单位和人员及时将申报材料报至市劳模办(市总工会二楼)。

    联系人:孙苏闽,联系电话:80218192。

兴化市劳模办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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