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到龄乡村医生享受政府财政定额补助拟定对象公示
2016-10-09 09:29:15
为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遗留问题,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人社局、财政局三部门《关于切实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兴政办发〔2012〕123号)精神,现将已核实到龄乡村医生享受政府财政定额补助拟定对象予以公示,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16年10月8日至14日,共7天。
在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
市卫计委:83316507 83251108
市财政局:80959505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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