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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2015年度本级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2016-11-15 08:57: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和《江苏省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监督试行办法》的规定,2016年3月7日至4月15日,兴化市审计局对兴化市2015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40.85亿元,占年初预算的101.4%,同比增长10.6%;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82.5亿元,占调整预算的96.7%,同比增长12.2%。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15.96亿元,占年初预算的97.5%,同比增长20.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成及补助财力54.02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2.03亿元,上年结转2.86亿元,合计总财力68.91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64.51亿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1.0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85亿元,收支缺口9.48亿元,在调入资金后实现账面平衡。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财政、税务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组织预算收入,突出民生等重点支出,控制一般性支出,全面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财经法纪意识不断增强,依法理财水平进一步提高。但审计也发现,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二、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预算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库。2015年底,非税专户有行政事业性收费2451.63万元、利息收入181.58万元,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专户和保障房专户中有售房款等137.73万元,合计2770.94万元未及时足额缴库。

2.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公开不及时。一是2015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中,有4.41亿元预算指标未细化到具体项目;二是有10个部门未能在部门预算批复后及时向社会公开。

3.部分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2015年财政部门已清理存量资金0.82亿元,但仍有0.80亿元资金结转结余两年以上未清理。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兴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审计建议: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收入及时缴库,全面反映财政收支状况,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要求相关部门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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