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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2015年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结果

2016-11-15 08:57: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2016年2月29日至4月1日,兴化市审计局对兴化市2015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5年末,全市参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6.74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0.65万人;年末离退休5.16万人, 比去年同期增加0.24万人。

2015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5010.17万元,其中保费收入83791.49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6285万元,市本级财政补贴1000万元,转移收入3039.22万元,利息收入894.46万元;基金支出125732.87万元,其中养老金支出118506.07万元,丧抚支出2629.12万元,转移支出289.68万元,缴省调剂金、统筹金4308万元。当年收支赤字20722.70万元,止2015年底累计结余3279.6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比较规范,能做到专款专用。但审计中也发现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缺口较大;部分新增参保单位有新增参保人数、但一直未缴纳社保基金;资格认证不严谨,存在冒领现象等问题。

二、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收不抵支,赤字加大,年底结余已不足备付一个月。

2.部分新增参保单位有新增参保人数、但一直未缴纳社保基金,处于欠费状态。

3.资格认证不够严谨,存在冒领现象,且未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2015年年底应认证享受企业职工养老待遇50178人,已认证49742人,未认证436人,2016年1-3月份已认证205人,至审计时仍有231人未认证,2014年以来,已发现19人次冒领451596.04元,追回409764.68元,还有陈某某、许某某二人41831.36元未收回。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兴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落实整改。提出了审计建议:加大对申报劳动力人数、申报险种、申报基数的稽查力度,准确核实缴费基数;加强保险政策宣传,全面提升企业缴纳意识;加大对改制企业欠缴的企业养老保险金清理。市人社局比较重视,组织专门力量继续加大社保政策宣传、基金征缴及待遇认证审核力度,要求各参保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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