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2015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2016年2月29日至4月1日,兴化市审计局对兴化市20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5年末,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88.94万人。基金收入68875.35万元,其中保费收入18849.05万元,省级财政补贴28208万元,市本级财政补贴17083万元,利息及其他收入4735.30万元;支出51954.42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6920.93万元,止2015年底累计结余164039.22万元(财政专户活期存款15239.22万元、定期存款14880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比较规范,能做到专款专用。但审计中也发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未能应保尽保;存在冒领或骗取社保基金;部分退保业务手续不健全等问题。
二、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未应保尽保,续保人数和个人征缴收入呈现逐年下降趋势。2015年全市实际完成续保44.71万人比2014年减少1.09万人;2015年保险费征缴收入18849.05万元,比2014年下降599.08万元。
2.存在冒领或骗取社保基金现象,且未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3.部分退保业务手续不健全。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兴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落实整改。提出了审计建议:加强保险政策宣传,全面提升群众缴纳意识;加强社保基金信息基础工作,完善信息系统功能。市人社局比较重视,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做到应保尽保;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加大对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审核和冒领、骗保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