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2015年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2016年2月29日至4月1日,兴化市审计局对兴化市2015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5年末,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132.12万人。基金收入62942.01万元,其中保险费征缴11921.98万元,省级财政补贴30416万元,市本级财政补贴20079.81万元,利息等收入524.22万元;支出62075万元;当年收支结余867.01万元,止2015年底累计结余11876.27万元,其中财政专户活期存款15990.27万元,定期存款10100万元(存款中含暂收下年保费14727万元,暂付款51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比较规范,能做到专款专用。但审计中也发现扩大医保基金支出范围和标准;少数卫生院存在门诊转住院、部分项目收费不规范;结报信息库中部分信息不准确等问题。
二、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扩大医保基金支出范围和标准。
2015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列支婚检费用153.30万元。
2.少数卫生院存在门诊转住院以及部分项目收费不规范现象。
3.结报信息库中部分信息不准确。经对2015年城乡居民医保住院结报的133241条记录进行筛选发现,一是疾病诊断录入不规范;二是住院结报出、入院时间相同,信息系统中反映当天入院当天出院1092条。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兴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落实整改。提出了审计建议:加强社保基金信息基础工作,完善信息系统功能,确保信息的真实、合规、完整。市人社局比较重视,将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信息系统,强化基础数据管理,严格定点医疗机构监督考核;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保障社保业务信息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