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社会组织2016年度检查公告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凡2016年6月30日前在我局登记领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的社会组织,应当于2017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年检材料,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2017年5月31日前登录江苏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网上填报系统(网址:http://61.155.234.6:6888/camsjs/jsp/ext/som/login/login.jsp)进行填报。社会组织完成网上填报,待系统提示“已接收”后,下载、打印年度工作报告书,连同登记证书副本、财务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报至我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城区楚水路35号三楼315、312室,联系电话:80516586、83256612)。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书从网上填报系统中直接下载、打印(网上年检提交未成功的,登记管理机关不受理纸质材料)。纸质年检材料接受时间截止为2016年7月31日。
社会组织参检情况及年检结论将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财税优惠、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挂钩,并影响社会组织信用记录。
特此公告。
兴化市民政局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