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新闻信息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理论;宣传中央、省、泰州市、兴化市各项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宣传全市各条战线的先进典型和突出成就;及时报道我市政治、经济、科教、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事件,正确开展舆论引导,反映基层和群众呼声,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出版与发行《兴化日报》。实施舆论引导提升工程,做到主题宣传浓墨重彩,典型宣传彰显特色、对外宣传务求突破。
2、整合新媒体优势,推进报网融合提挡升级。主办《兴化新闻网》《兴化日报·数字报》《兴化日报·手机报》《兴化日报·手机数字报》;运营“兴化新闻”、“兴化文学”、“毕飞宇工作室”微信平台;“点靓兴化”APP等8家新媒体。
3、承办“毕飞宇工作室·广场书屋”“毕飞宇工作室·小说沙龙”活动。
4、实施人才提升工程,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走转改”活动,突破媒体发展的人才瓶颈。
5、不断开拓市场,增加不同业务的体量,实现经营创收500万元。
6、强化与新媒体的融合互动,努力提升主流媒体的影响力。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兴化市新闻信息中心为市委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归口市委宣传部领导,核定事业编制数28名。下设办公室、总编办、要闻部、经济部、政文部、副刊部、新媒体部、摄影部、通联部、广告部、兴化市报业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10个部门。
我部门共有员工40人,事业编制20人(其中退二线人员3名),人事代理4人,合同制用工16人。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按照《市政府关于编制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兴政发[2016]155号)的要求,按照“保障运转、收支平衡,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深化改革、坚持创新”的编制原则,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2017年工作任务,量力而行、精打细算,从严从紧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
收入预算编制:财政补助按照2016年补助范围和标准核定;非税收入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测算。以2016年收入为参考,综合考虑经济形势变化及各种增减因素,合理预计2017年非税收入预算编制数。
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人员支出预算根据国家及省有关人员、工资等政策规定和人员信息数据据实核定。人员归属严格以编制、人事工资关系为准。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根据按照市财政局确定的定额标准和核定的在职人员数确定。根据公务用车改革有关要求,行政机关和参照管理事业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暂不安排公务用车费用。
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按照《市政府关于编制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兴政发[2016]155号)的要求,结合2017年工作任务以及近年项目支出情况,结合经济形势变化统筹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按照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编制。
二、兴化市新闻信息中心预算表
附:2017年兴化市新闻信息中心部门预算表
下载链接
http://115.29.184.173:88/2017年度兴化市新闻信息中心预算公开表.xls
三、兴化市新闻信息中心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批复》(兴财预〔2017〕7号)填列。
兴化市新闻信息中心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各686.5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26.23 万元,增长 4 %。主要原因是整合新媒体发展优势,增设多种形式的发布平台。其中:
1.收入预算总计 686.51 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686.51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229.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9.37 万元,增长 4 %。主要原因是新进一名公开招考人员。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457.1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6.86 万元,增长 4 %。主要原因整合新媒体优势,增加了其他利用国有资源(资产)的收入。
2.支出预算总计 686.51 万元。包括:
(1)按功能科目分类,其中文化体育与媒体支出 649.6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2.37万元,增长2%。原因是整合新媒体资源加大投入。住房保障支出36.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3.86万元,增长6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缴费基数的提高。
(2)按支出用途分类,其中基本支出337.5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6.23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349 万元。与上年相比相等。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686.51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29.4 万元,占 33%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457.11 万元,占 67%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686.51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337.51 万元,占 49% %;
项目支出 349 万元,占 51% %;
无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457.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86万元,增长(减少)3.8% 主要原因是满足事业发展。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我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各 686.51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26.23 万元,增长 8 %。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整合了新媒体优势。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我部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686.51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26.23 万元, 8 %。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整合了新媒体优势。
其中: 新闻出版发行支出 440.64万元,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2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87万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我部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37.51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 261.6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5.33万元、津贴补贴0.24万元、奖金11.6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4.16万元、绩效工资73.9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6.31万元。
2.公用经费 23.6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02万元、邮电费1.01万元、公务接待费0.37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工会经费1.78万元、福利费0.43万元、公车运行及维护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28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我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649.0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6.23万元,增长 8 %。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整合了新媒体优势。新闻出版发行支出 440.64万元,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2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87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我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337.51 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 261.6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5.33万元、津贴补贴0.24万元、奖金11.6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4.16万元、绩效工资73.9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6.31万元。
2.公用经费 23.6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02万元、邮电费1.01万元、公务接待费0.37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工会经费1.78万元、福利费0.43万元、公车运行及维护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28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23.61万元,分别为办公费7.02万元、邮电费1.01万元、公务接待费0.37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工会经费1.78万元、福利费0.43万元、公车运行及维护3万元。与去年相比没有增减。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我部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3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90 %;公务接待费支出 0.7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0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3 万元。用于新闻采访。本年数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0.37 万元,本年数等于上年预算数。
2.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兴化市新闻信息中心2017年度安排的政府采购预算支出120万元。其中,报纸印刷110万元;新媒体投入10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市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各部门应根据公开预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各部门公开的预算信息应永久性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