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四严”狠抓廉政
教育严格,要求法官言行合规范。教育先行,正面引导。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增强法官队伍廉洁执法观念,确保法官言行在司法活动中不走样。
制度严密,要求廉政制度重健全。制度科学,体系严密,是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确立岗位职责,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通过制度反腐败、保廉洁,形成法官“不愿为”非廉行为的良好局面。
监督严谨,要求制度执行重落实。制度重在执行,落实需要监督。加强审判工作的监督,杜绝枉法裁判;加强经费管理的监督,减少资金浪费;加强人事安排的监督,避免用人失误。通过不留“死角”的全方位监督,把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可能性降至最低。
查处严厉,要求全面查处敢碰硬。查要“严”,处要“厉”,无论涉及谁,一查到底,不留情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保持全面查处的高压态势,对腐败问题坚持“零容忍”。
(岳丽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