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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9 10:30:30
3月份申报的税种、基金(费)及申报期限
按月申报的税种、基金(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含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核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印花税、资源税、车船税(委托代征)、土地增值税(预缴)、社保费、工会经费、垃圾处理费。
申报期限:3月1日-3月15日
按年:年12万元个人所得税申报、2016年度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印花税(营业账簿、资本增值)。
申报期限:1月1日-3月31日
按年: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申报期限:1月1日-5月31日
逾期未缴纳税款的,从税款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月份局长接待日活动安排
时间:3月15日9:00-11:30
地点:兴化市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兴化长安南路101号)
接待局长:赵观存
欢迎广大纳税人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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