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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市法院“水上巡回法庭”

2017-04-06 08:46:42

3月24日《人民法院报》头版,一张极具水乡特色的照片赫然在列:一条农用水泥船行进在清澈见底的水面上,两岸盛开的油菜花焕发着春天的勃勃生机,船头上鲜红的法徽尤为醒目,市法院“水上巡回法庭”庭审正在进行中……

去年11月份,某乡村民何某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与村集体签订了2份鱼塘养殖承包合同,并交纳了承包金。然而到了今年约定交塘的时间,却因上一轮承包户拒不让塘令他一筹莫展,不得已何某将村委会告上了法庭。时间不等人。鱼苗投放有着较强的季节性,为了不影响新一季的养殖,市法院“水上巡回法庭”在收到起诉后,当即将庭审安排到了争议的鱼塘边。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的矛盾终被化解,原承包户按期让出了鱼塘。

兴化作为著名的鱼米之乡,辖区内因水产养殖引发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追缴承包金、排除妨碍等案件多发。对此,市法院设立“水上巡回法庭”,推行“快速办、灵活办、就地办、联动办”等服务举措,坚持案情调查一律到塘头、矛盾排查一律进渔户、纠纷化解一律在现场“三个一律工作法”,9成以上案件得到了调解解决,未发生因诉讼周期长而影响农民种植、养殖的情况,受到了一方群众的欢迎。

“水上巡回法庭”只是市法院“特色法庭”的一个缩影,旅游巡回法庭、交通巡回法庭、消费者权益保护巡回法庭……自去年10月以来,市法院立足打造一批“特色法庭”,充分发挥巡回审判优势。

结合区域特色,市法院在沙沟镇设立了“旅游巡回法庭”,在缸顾千垛菜花景区、李中水上森林公园等处安排了“旅游巡回审理点”,针对旅游纠纷案件涉诉标的小、争议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特点,积极运用小额诉讼和简易程序,做到快立快审快结,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以全力保障“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同时,市法院四个基层法庭还与全市五个特色小镇建立“庭镇(街道)共建”关系,签订《庭镇共建协议》《法庭与街道共建协议》,加强对乡镇街道司法调解工作的指导。戴南法庭在荻垛镇设立的巡回审理点已投入使用,骨干法官定期驻点办案,实现矛盾化解在诉前,有效压降案件数量。

一批“特色法庭”也全面推进:由多位女法官组成的“家事法庭”,将法律的“刚性”与女法官的“柔情”相结合,注重调解、回访和心理疏导,力争实现案结事了;“劳动争议巡回法庭”积极构建“诉裁调”一体化机制、追索劳动报酬快速反应机制,引导劳动者合理合法维权;“消费者权益保护巡回法庭”、物业纠纷审判组等特色审判组织,着力构建审判专业化、法官职业化的审判模式,在提升审判质效的同时努力压降案件数量,全力保障一方稳定与和谐。

(顾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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