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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耐心 巧解邻里纠纷

2017-05-04 09:18:09

这是一起健康权纠纷,原、被告系屋前屋后的邻居关系。2016年9月3日上午9时许,原、被告所在村委会因新农村公厕改造之需,组织工人在原告屋后挖化粪池,施工范围涉及被告屋前的阴沟,影响到其家中的污水排出,被告遂对施工加以阻拦,并从家中拿来铁锹对化粪池实施填土。原告见状,拉住被告,欲制止其阻拦行为。在双方的争执过程中,被告手中的铁锹不慎砸到原告腿部,造成原告膝盖受伤。随后,原告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造成医疗、误工、护理等各项损失费用合计22981.43元。

庭审结束后,法官考虑到原、被告系邻里关系,不能简单地就案断案,更应当对原、被告的邻里矛盾加以化解,营造和谐的邻里关系,从而达到定纷止争的目的。因此,法官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与原、被告就本案的具体损失、责任划分作法理分析,在对法律充分讲解的基础之上,再从情感角度出发,希望原、被告珍惜多年的邻里感情,大家各退一步,化干戈为玉帛。最终,在法官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之下,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好。

(丁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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