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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亲执法槌办难案

2017-06-05 09:02:45

日前,在兴化法院第四审判庭内,一起贪污受贿案件正在审理当中,较以往不同的是,担任审判长的是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伟。

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后,被告人戴某被带入法庭。戴某原为市交警大队大队长,在任职期间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事故处理、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挪用罚款返还资金,因此被检察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诉至市法院。因此案数罪并诉,且情节较为复杂,群众关注度高,张伟高度重视,决定亲执法槌审理此案。

庭审之前,张伟认真翻阅了卷宗,多次与合议庭研究案情,做了大量的开庭准备工作。在庭审过程中,庭审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庭审活动张弛有度、规范高效,既保证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又维护了法律权威。

近年来,市法院积极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院领导入额后,均回归一线带头办理一定数量的案件,并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自觉为其他法官树立标杆、做好表率。自2016年10月法官员额制推行以来,该院入额院、庭长共办结各类案件1213件,其中,独任审结643件,担任审判长审结230件,主审审结340件。

(顾新燕 顾逸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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