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2017年创业典型评选活动方案
为弘扬创业精神,树立创业典型,充分发挥创业先进典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我市决定开展2017年“十佳创业明星”和“20佳创业能手”评选活动,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评选主题及时间
评选主题:典型引领创业,创业富民强市
评选时间:2017年6月—9月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市推进创业富民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承办单位:市文明办、市人社局
三、评选范围与条件
1.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留学回国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等各类城乡创业人员;
2.在本市开展创业活动,个人创业事迹突出,能够体现自强不息、勇于创业的时代精神;
3.凭借自身能力和专业技术成功创办企业等经济实体,并在我市工商、民政等部门登记注册不超过10年,行业内口碑良好,守法经营,发展前景广阔;
4.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帮助更多的人创业,带动就业效果显著,得到政府、社会和群众公认,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四、评选方法
1.推荐方式
以单位部门、街道(乡镇)推荐为主,同时鼓励群众推荐,个人自荐。参选人需填写推荐表额,并附事迹材料,所有纸质版材料报送至人社局,电子版材料一律以压缩包的形式并以“创业典型”为开头命名后发至指定邮箱。评选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创业典型推荐表》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2)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A4纸打印) 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进入前30名的候选对象,评委会逐一核实身份信息,并提供以下资料:
(1)候选人身份证、工商税务登记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候选人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版彩照。
前十名的选手将获得2017年“十佳创业明星”荣誉称号,后20名的选手认定为“20佳创业能手”。获得2017年“十佳创业明星”荣誉称号者,将被推荐参加泰州市创业标兵评选。
联系人:谢华 徐池淏;联系电话:83242611,83238873;电子邮箱:XHRSJ2011@163.COM
2.评审方式
评审采取评审团评分和公众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占95%和5%的比例。公众通过中国兴化政府网微信平台进行投票。
五、评选步骤与工作内容
第一阶段:宣传启动阶段(6月份)
在兴化日报、兴化电视台、网站、微信平台、户外海报等媒体全面启动宣传活动,并向社会公布评选方案相关信息。
第二阶段:推荐参选人阶段(6月份)
1.6月上旬,各单位将参选人推荐表及相关材料上报组委会办公室,上报参选人截止时间为6月20日。
2.6月下旬,评委会对上报的参选人进行材料初审打分选出前30名候选人,并核实候选人身份信息。
第三阶段:公众评选阶段(7月份)
1.公布确定正式候选人30名。
2.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及事迹,在《兴化日报》和承办网站上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及事迹。
3.公众投票,引导公众通过登陆网络参与投票。
第四阶段:评委评选阶段(8月份)
根据评委会的书面评分(满分95分)和公众投票结果(满分5分),从30名候选人中评选出“十佳创业明星”。
第五阶段:公布结果和颁奖阶段(9月份)
在电视台、网站、微信平台等媒体上公布“十佳创业明星”当选者名单,并举行颁奖仪式。“十佳创业明星”奖金标准每人20000元;“20佳创业能手”每人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