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公告
2017-08-07 09:51:03
本院受理执行申请执行人兴化市张郭镇人民政府与被执行人王振华、章年芳、江苏泰德工程塑料有限公司、上海慧祥电线电缆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17)苏1281执2374号,在执行中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于2017年7月12日发布了兴化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第1号),对被执行人王振华、章年芳、江苏泰德工程塑料有限公司、上海慧祥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进行执行悬赏,因双方当事人已和解,现决定撤销原悬赏公告。
特此公告
2017年8月3日
6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