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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第3号)

2017-08-10 08:29:21

本院受理执行申请执行人兴化市张郭镇人民政府与被执行人章秋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17)苏1281执1950号,执行标的为30余万,上述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费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兴化市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实行悬赏执行的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特发出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凡向本院提供上述被执行人行踪下落,协助本院拘留到的将给予5000元奖励。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将根据执行到位的金额予以5%的奖金(奖励不超过5万元)。凡举报被执行人有高消费行为,经本院查证属实的予以5000元奖励。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的线索等有关情况予以保密。本次悬赏期限为1个月。举报电话:0523-83329501。

2017年8月9日

章秋平,男,1973年9月8日生,住兴化市张郭镇刘纪村刘东一组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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