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次股东大会(临时)的公告
根据《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所作出的决议,现就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次股东大会(临时)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17年11月18日(星期六)上午8点半会议签到,9点准时开会,会议时间半天。
(二)会议地点:兴化农村商业银行3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五)会议出席对象:
1. 兴化农村商业银行登记在册的股东(股份被依法冻结的不得出席)。股东本人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
2. 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本行董事会邀请的嘉宾及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主要议程:
1. 审议《关于选举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的提案》和《关于选举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和外部监事的提案》(含候选人简历);
2. 审议《关于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集中登记托管的议案》;
3. 审议《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4. 选举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外部监事。
5. 分别召开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审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审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及主任委员名单;聘任行长、副行长、董事会秘书和合规部、财务管理部、审计部、营业部等部门总经理)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监事长;审议监事会履职尽职考核评价委员会工作制度;审议监事会履职尽职考核评价委员会组成人员及主任委员名单)。
6. 宣读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7. 见证律师宣读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次股东大会(临时)法律意见书。
8. 新当选的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讲话。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17年11月7日前
(二)登记地点:兴化农村商业银行所属各支行、营业部
(三)截止时间:2017年11月7日。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参会资格以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董事会收到会议回执为准,请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在2017年11月7日前向登记方提交会议回执。
(四)登记手续: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金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金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他人登记的除以上资料外,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登记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会议签到
请办毕会议登记手续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17年11月18日(星期六)上午8点半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五、会务联系
联系人:嵇红霞
联系电话:0523-83328918
传真:0523-83328801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公告同时在《兴化日报》及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网站(www.jsxhrcb.com)予以公布。
(二)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次股东大会(临时)审议事项及相关会议材料于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置,供股东查阅。查阅时需审验身份证原件和股权证原件。
(三)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本着节俭办行原则,参照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通常做法,会议不发放礼品和会议补贴。
特此公告。
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