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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公告

2017-11-07 09:44:07

为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安排,市委第一至第四巡察组采用“一拖二”的巡察方式将分别对大邹镇、李中镇、戴窑镇、大营镇、合陈镇、新垛镇、钓鱼镇、下圩镇等8个乡镇进行巡察。各巡察组将于11月8日前进驻,进驻时间为一个月左右。巡察组主要通过受理信访举报、听取工作汇报、组织个别谈话等方式,听取干部群众对被巡察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和反映。根据巡察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投诉举报,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纠正违规违纪行为,重点是关于违反“六项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负责处理。

为加强巡察组与广大干部群众的联系,保证巡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巡察期间,设立值班电话和举报邮箱,值班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和进行监督。

中共兴化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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