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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兴化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项目的补充公示

2017-11-13 09:34:42

2017年10月27日—11月4日,列为我市2017年度危房改造任务的583户名单在《兴化日报》进行了公示,根据公示期间相关情况反馈,经核查,现补充公示如下:

一、取消下列6户2017年度危房改造项目实施资格:

1. 沈土仑镇沈北村邵永田;

2. 钓鱼镇钓鱼村鲍育魁、胡庆华、赵传珍;

3. 竹泓镇竹三村陆长金;

4. 兴东镇联发村聊春红。

二、增补下列6人2017年度危房改造项目实施资格:

1. 沈土仑镇关华复村丁庭章(五保户);

2. 钓鱼镇钓鱼村陈罗会(五保户)、房风庆(五保户)、杨翠红(低保户);

3. 竹泓镇解徐王村刘美章(残疾人贫困家庭);

4. 兴东镇腊树村张月亭(五保户)。

如对补充公示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等形式向市住建局、财政局举报,自公示之日起,如5日内无异议,即予实施。

举报电话:兴化市住建局80791022;兴化市财政局8095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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