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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兴化市第三届电子商务技能和网络销售创业大赛的通知

2017-11-20 09:22:52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兴化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泰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创业富民的意见(试行)>的实施意见》,积极利用电子商务模式拓宽创业致富渠道,激发电商创新创业活力,提高电商创业成功率,激发全社会关心电商创业的热情,引导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电商创新创业,根据《兴化市2017年推进创业富民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举办“兴化市第三届电子商务技能和网络销售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及内容

(一)竞赛分电子商务技能和网络销售创业两个项目。

(二)竞赛内容

1.电子商务技能测试内容:

⑴淘宝规则解读;⑵淘宝基础知识;⑶淘宝运营技巧;⑷玩转淘宝须知。复习参考指南:百度搜索淘宝规则或链接https://baike.baidu.com/item/%E6%B7%98%E5%AE%9D%E8%A7%84%E5%88%99/10696309?fr=aladdin

2.网络销售竞赛内容:主要是在一定时间跨度内,以在淘宝、京东、1号店、拼多多、苏宁等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销售业绩为准,其中突出我市产品。

二、参赛对象

全市范围内从事电子商务的个人和2014年1月1日后新注册电子商务网店。鼓励近两年从事电子商务的各类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各类劳动者参赛。

组织推荐与个人报名相结合:个人报名可直接报送到报名邮箱,也可到市电子商务培训服务中心报名,报名地址:兴化市牌楼北路6号2楼。

报名邮箱:8655639@qq.com,电话:83269110,联系人:蔡凯。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30日。

三、参赛形式

(一)技能竞赛以个人为单位参赛,采取笔试考试的方式,总分为100分。

(二)网络销售竞赛以单个电子商务网店为参赛单位,以2017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销售额(其中突出我市产品)排名前10名和销售额显著增长的前5名参加决赛。决赛按100分计算,分为三个环节:

一是微信投票环节,时间为一周,在官方微信平台上充分展示15名选手的创业风采、创业项目及店铺,提高大众参与度,投票成绩满分为5分。

二是路演决赛环节。路演内容不限,可为创业经验分享、技术产品研发、商业模式创新、行业市场分析等。决赛采取“6+2”模式,即6分钟PPT展示+2分钟评委提问点评,参赛选手抽签确定参赛顺序。评委现场打分,满分为25分。

三是店铺的销售额,满分为70分。

综合以上总分,最终决出综合一、二、三等奖及进步一、二、三等奖,并进行现场颁奖。

四、竞赛的时间和地点

技能竞赛的时间暂定12月中旬,时间半天;网络销售竞赛路演决赛暂定12月下旬,时间半天。具体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表彰奖励

技能竞赛项目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1000元)、鼓励奖若干名。

网络销售竞赛项目设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0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5000元)、优胜奖4名(奖金3000元);另设进步奖5名: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1名(奖金5000元)、三等奖1名(奖金3000元)、优胜奖2名(奖金2000元)。

所有获奖者均由活动组织单位颁发获奖荣誉证书,其中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由市政府给予表彰,优先向上推荐,女性选手优先推荐“双学双做女能手”评比。获奖者可优先推荐入驻我市电商产业园、孵化基地,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成功申请创业贷款的,优先享受创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优先参加相关部门举办的创业培训。

六、其他要求

(一)参赛者必须店铺已开通,需要交纳消费者保证金;也可以是原有的店铺。

(二)在参赛过程中产生交易的买家不满意或质量等问题而退回的产品,与参赛无关,由卖家自己承担。

(三)各参赛选手必须遵守比赛平台的开店守则以及交易守则,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兴化市推进创业富民

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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