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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交警晚上才查酒驾,这种想法要改改了”

2017-11-22 09:44:12

5天时间,现场查获53起酒驾,其中醉驾5起

□通讯员 戚兴杰

曾因酒后驾车引发事故,却不思悔改,三年后又被交警查获,我市摩托车驾驶人唐某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本月,市交警大队将饮酒、醉酒驾车行为列为年末重点交通违法查处对象,全面掀起酒驾整治风暴,一场声势浩大的整治行动由此拉开序幕。11月14日至18日5天时间,共现场查获53起酒驾,其中醉酒5起。交警部门表示,今后酒驾查处将列入常态整治,且不固定时间,早中晚随时上路查处,所以千万别抱有侥幸心理。

好了伤疤忘了疼,三年两次酒驾被查

在11月15日中午饭后时段的酒驾整治行动中,垛田交警中队的民警在通村公路查处酒驾违法行为时,拦下一辆本地车牌的二轮摩托车。例行检查时,驾驶员一股酒味扑鼻而来。执勤民警当即对驾驶人唐某开展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35mg/100ml,达到饮酒驾车标准。在随后的人员信息核对过程中,民警惊讶的是,眼前这名驾驶人还有“前科”,三年前因酒后驾驶摩托车发生过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这次属于二次酒驾。更让民警苦笑不得的是,两次酒驾,唐某居然驾驶的是同一辆摩托车。唐某清楚喝酒不能开摩托车,但就是没从三年前的事故中吸取教训,更没能改掉喝酒开车的坏毛病。这不,中午喝了酒,驾车上班途中被交警逮了个正着。

据了解,2014年6月份,唐某酒后驾驶摩托车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除了赔偿对方损失外,还受到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等相应处罚。本以为他能痛改前非,没想到三年后“好了伤疤忘了疼”,喝酒又驾驶摩托车。这次被查,让日常以打工维持生计的唐某付出了沉重代价。

由于二次酒驾,唐某被依法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3日拘留、罚款2000元的处罚。

酒后挪车碰到交警,货车司机饭碗不保

11月13日晚,王某与亲戚朋友吃晚饭,席间喝了半斤白酒。持有A2驾照的王某从事货物运输,驾照是他的“饭碗”。日常他谨小慎微,喝酒从不碰车。

晚饭过后,王某向家人提议去附近洗澡。临别前,亲戚再三叮嘱,“喝酒了,你千万不能开车”!王某信誓旦旦,满口答应,绝不碰车。他心里清楚酒驾的代价,断然不会去冒丢“饭碗”的风险。

表弟没喝酒,于是开车将王某带到林潭一家浴室。车子停好后,两人径直向浴室走去。由于烟却落在车上,烟瘾犯了的王某从表弟手里拿来钥匙,独自去车上取烟。来到车跟前时,发现车位置停得不妥。考虑到长时间停放路口,为防止车来车往引发刮擦,王某决定把车子移到附近的卫生院停车场里面。考虑到距离不远,且以为晚上9点多钟不会有警察查酒驾,于是,王某迷迷糊糊钻到车里,发动轿车,朝附近的卫生院驶去。没想到,开了20余米的路程,在第一个路口拐弯时,就碰到正在设卡查酒驾的交警。王某向交警老实交代自己喝过酒,并强调自己知道酒后不能开车,同时向交警解释为了挪车,才将车开到这里的。

经民警现场呼气测试,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99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民警将其带到医院抽取血样并送检,权威机构检测认定其血液酒精含量结果高达243.9mg/100ml,超出法律规定的酒驾标准值3倍之多。王某面临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证、罚款和有期徒刑的严厉处罚。民警解释,只要发动轿车有动力驱动,车辆驶离原位,就可认定有了驾驶行为。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一直都是王某的底线。虽然只是挪动了一下车子,但同样属于酒后驾车。王某因此付出了沉重代价,不仅A2驾照被吊销,自己的“饭碗”也将不保。

从北京飞回家换证,证没换成却被吊销

顾某在北京做生意,由于路途遥远,除非特殊情况,平时难得回老家一趟。这不,持有的B2驾照距离换证日期越来越近,为了换证,不影响正常驾车,顾某特地从百忙之中抽空从北京坐飞机回老家,正好借此与分别许久的家人朋友聚一聚。没想到,一次酒驾,彻底改变了顾某的行程,证非但没换成,还把驾照“搭”进去了。

11月13日晚5时许,顾某去亲戚家做客。“难得回趟家,多少要弄点酒。”在亲戚盛情款待之下,酒过三巡,觥筹交错,顾某喝了2两白酒和2瓶啤酒。饭席结束,让其儿子开车带他回家休息。到家中,顾某接到朋友电话,要他出门接人。在酒精作用下,顾某一时冲动,也没想太多,于是拿着车钥匙,开车扬长而去。不曾想到,把友人接上车后,车子不过开了三、四百米远的功夫,就被前方正在查酒驾的交警当场查获。车窗玻璃打开时,民警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经呼气测试,顾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31mg/100ml。经抽血化验,最终结果为165.4mg/100ml,达到醉酒驾车标准。

“没想到老家的交警酒驾查得这么严,我现在感到非常后悔。”顾某将和所有的醉酒驾驶违法行为人一样,接受法律的严厉处罚。

不把酒驾当回事,悔恨换不回死者生命

醉驾,可以让一个幸福的家庭瞬间支离破碎。近日,家住荻垛的沈某不把酒驾当回事,一晚上两次酒后驾车,最终与一名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对方身亡。案发后,沈某逃离现场。面对警方审讯,羁押在看守所的沈某悔恨不已,口口声声称对不起死者。可是,任他肠子如何悔青,逝去的生命都再也无法挽回。

11月10日晚,沈某与朋友相约吃饭饮酒。饭后各自散去,沈某回到家中。正准备休息时,接到刚才吃饭的朋友电话。原来,朋友约他去镇上某KTV唱歌。“稍等,我马上到”,想到能够喉两嗓子,他直截了当答应了朋友。沈某心里盘算了一下距离目的地的路程,一两公里也不算远,只要慢点开车,应该没问题。带着自以为是的侥幸,沈某忘记了喝酒的事实,于是开着自家的面包车“小心翼翼”地出了门。也正如自己预想的那样,他最终“成功抵达”目的地。这让沈某更加自信地认为,喝酒开车没啥问题。

夜里10点多,沈某与朋友有说有笑离开KTV。商量如何回家时,见沈某有车,朋友四人便钻进车内,直言让其送他们回家。虽然“白+啤”入肚,但沈某认为自己没问题,酒量和驾驶技术还可以。朋友没有劝阻他,他也没有拒绝朋友请求。于是,他招呼朋友坐稳,趁着夜色,踩着油门疾驰。

行驶到戴南镇新泽路时,虽有路灯照明,但酒精明显将沈某麻痹,让他感到困乏不已。只一瞬间,沈某将一名行人撞倒在地。猛烈的撞击让车内昏昏沉睡的友人顿时惊醒。撞人后的沈某既紧张又害怕,慌乱中,他选择了驾车驶离现场。见此情景,一名目击者赶紧驱车紧跟其后,一路不停变换灯光、鸣笛和挥手,示意沈某停车。“你刚才撞到人了,人躺在那儿呢。”沈某这才掉头折返事故地点并打电话报警。见出了事,车内的朋友招呼没打一声,下车后匆匆离开了现场。当晚,伤者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身亡。

经检测,事发时沈某体内血液酒精浓度为183mg/100ml,远超醉酒驾驶标准。该案承办民警告诉笔者,沈某涉嫌危险驾驶、肇事逃逸多个罪名,将面临终生禁驾、3至7年有期徒刑等处罚,目前正在提请检察院批捕。同车的沈某朋友明知喝酒开车是违法行为,但对沈某喝酒驾车没有尽到应有的劝阻责任和义务,同样将承担法律责任。

莫心存侥幸,喝酒不开车,开车必被捉

笔者获悉,今年1至11月份,市交警大队共办理危险驾驶案件159起,15名驾驶人被终生禁驾,其中多数是因酒驾或醉驾肇事逃逸。在我们身边,喝酒开车引发的惨痛教训不胜枚举,有导致家破人亡的,有公务员喝酒开车“丢饭碗”的,也有失去数月乃至几年人身自由的,这些都是活生生的案例。尽管交警部门打击酒驾、醉驾严重违法行为的力度不断加大,但酒驾仍“查而未绝”,究其原因,多半是驾驶人侥幸心理作祟。许多驾驶人往往认为路程不远,夜深人静不会有交警来查,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上路。出了事故后,又害怕担责而逃逸。目前,全市道路监控系统日趋完善,肇事逃逸根本不可能,想逃也逃不了。数据显示,今年我市发生的15起致人死亡的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全部破获,破案率100%,一般逃逸事故的破案率在95%以上。

市交警大队大队长潘久荣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说一万遍都不为过。查处饮酒、醉酒等严重违法行为,我们绝不姑息手软。”潘久荣介绍,11月份的酒驾查处绝不是“一阵风”式的行动,今后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大城市、农村地区道路防控力度,采取联勤联动、异地交叉等执法方式,积极推动警力上路,不分白天黑夜,铁腕整治酒驾、醉酒严重违法行为,全力压降交通事故。

交警部门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喝酒莫开车,开车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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