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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2016年度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结果

2017-11-29 09:21:49

2017年第6号 (二0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2017年3月9日至4月7日,兴化市审计局对兴化市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129.71万人。基金收入72751.51万元,其中个人缴费16902.11万元,省级财政补助33063万元,本级财政配套22042.73万元,利息等收入743.67万元;支出58322.32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4429.19万元,止2016年底累计结余26305.46万元。全年参合人员共结报239.40万人次,县乡两级政策补偿比例分别为78%、88%,保底报销比例为30%,药费报销最高限额2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管理比较规范。但审计中也发现存在部分结报信息录入不够准确,超范围列支费用,分解住院等问题。

二、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参保信息录入不够准确。经对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员信息数据进行筛选,发现身份证记录错误83条,男性患者就诊妇科的记录有7条,女性患者就诊男科的记录有3条,当天入院当天出院659条。2.少数工伤发生的医药费在医保基金中结报。2016年有3人3次工伤医药费用在城乡居民医保中结报5840.66元。3.筛查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数据库,发现有2257人2424次住院分解成5187次住院。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兴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落实整改。提出了审计建议:加大参保信息库、结报信息库等基本信息的审核,信息录入的考核。市人社局比较重视,要求医保处加强内部稽核工作,全面清理核对信息库,准确记载参保人员信息杜绝工伤发生的医药费在医保基金中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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