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2016年度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结果
2017年第3号 (二0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2017年3月9日至4月7日,兴化市审计局对兴化市2016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末,全市参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7.20万人。基金收入126344.14万元,其中保费收入83673.10万元,省级财政补贴24190万元,市本级财政补贴14264万元,转移收入4217.04万元;基金支出140472.25万元,其中养老金支出132499.68万元,丧抚支出2568元,转移支出333.57万元,缴省调剂金、统筹金5071万元;当年收支赤字14128.11万元,止2016年底累计赤字10848.4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比较规范。但也发现职工养老保险金出现赤字、资格认证不严谨、超范围列支其他费用等问题。
二、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出现赤字。2016年初基金余额3279.64万元,年底余额-10848.45万元。赤字资金通过向市财政借款,未能通过预算安排弥补赤字。2.部分乡镇、社区资格认证不够严谨,存在冒领养老金现象。2016年2月追回潘某某冒领养老金2.64万元。2016年9月,收回冀某某等3人冒领养老金20.91万元,冒领期最长的为2012年9月-2016年8月。3.2016年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中超范围列支代扣代缴的困难人员医疗保险85.64万元、借用财政资金的利息125.76万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兴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落实整改。提出了审计建议:继续做好社保扩面工作,做到用工信息、保险缴纳情况常态化管理。市政府专题召开社保依法征缴推进会,人社局组织专门力量加大征缴力度的同时,对用人单位统一实行五险同征,统一归口资格认证职能,进一步查处冒领养老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