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2016年度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专项审计结果
2017年第2号 (二0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2017年7月6日至7月13日,兴化市审计局对兴化市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兴化市2016年农业开发项目计划总投资8532.38万元,其中财政资金7065万元(中央3580万元、省2962.25万元、本级522.75万元)、乡镇或企业自筹1467.38万元。(一)土地治理项目。第一批土地治理项目计划总投资2296.01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1.5万亩,涉及荻垛、新垛、海南3个乡镇,新建电灌站33座、机耕桥44座、小沟建筑物170座,架设电力线路5.50公里,新建硬质水泥道路27.04公里、防护林植树19500株。第二批土地治理项目计划总投资5107.59万元(项目正在实施,尚未验收结报),建设高标准农田3万亩,涉及西鲍、大营、新垛、荻垛、竹泓5个乡镇,新建排涝站2座、电灌站76座、机耕桥79座、圩口闸1座、小沟建筑物286座,新购置变压器2台,架设电力线路11.40公里,新建硬质水泥道路47.94公里、防护林植树38000株。(二)产业化经营项目。产业化财政补助项目2个,江苏兴野食品有限公司扩建年产500吨冻干蔬菜加工项目,项目总投资938.35万元;兴化市缸顾乡紫藤轩果蔬家庭农场新建年产200吨优质蔬菜设施栽培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95.43万元。产业化贷款贴息项目2个,梦之香(江苏)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食用油加工原料收购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中央财政补助55万元;江苏润华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蔬菜速冻加工收购生产原料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中央财政补助40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市农开局、财政局按照“项目建设好、资金使用好”的总体要求,项目组织有力,建设进度较快,年度建设任务基本完成。但审计中也发现提前支付工程款、部分项目未及时实施等问题。
二、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提前支付工程款51.66万元。2017年1月,按工程建设形象进度预付项目区土地治理工程款,根据监理资料,荻垛项目区提前支付工程款47.66万元,海南项目区提前支付工程款4万元。2.部分项目未及时实施。荻垛项目区1号路(含桥)长约1950米,该项目已纳入交通工程项目,未能及时调整变更。第一批土地治理绿化工程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竣工。3.部分设施未能服务于高标准农田。海南项目区面积5000亩,其中约有2500亩用于提水养殖,3座小沟建筑物由于提水养殖已失去原有功能;新垛项目区面积6500亩,其中约有1200亩用于提水养殖。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兴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落实整改。提出了审计建议:认真履行工程合同,加强工程竣工后的验收。市财政局、农业资源开发局比较重视,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整改,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加大对施工单位建设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督查,杜绝提前或超比例支付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