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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快览

2017-12-07 09:28:33

12月份申报的税种、基金(费)及申报期限

按月申报的税种、基金(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含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核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印花税、资源税、车船税(委托代征)、土地增值税(预缴)、社保费、工会经费、垃圾处理费。

申报期限:12月1日-12月15日

逾期未缴纳税款的,从税款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12月份局长接待日活动安排

时间:12月15日 9:00-11:30

地点:兴化市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兴化长安南路101号)

接待局长:陈加宽

欢迎广大纳税人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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