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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4 09:16:55

4月份申报的税种、基金(费)及申报期限

按月申报的税种、基金(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含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核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印花税、资源税、车船税(委托代征)、土地增值税(预缴)、社保费、工会经费、垃圾处理费。

申报期限:4月1日-4月18日

按季:2018年一季度房产税(企业)、2018年一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2018年一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2018年一季度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预缴、2018年一季度环境保护税。

申报期限:4月1日-4月18日

按年: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申报期限:1月1日-5月31日

逾期未缴纳税款的,从税款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4月份局长接待日活动安排

时间:4月16日 9:00-11:30

地点:兴化市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兴化长安南路101号)

接待局长:万  军

欢迎广大纳税人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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