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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化市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政策解读(二)

2018-05-29 09:56:42 兴化日报(数字报)

六、推进兴化绿色建筑发展相关部门是如何分工的?

市墙改与建筑节能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的绿色建筑工作,监督、指导各相关部门、单位做好绿色建筑发展工作,并将该项工作列为对各乡镇节能目标考核内容。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绿色建筑年度任务的分解和考核评价,做好绿色建筑宣传、技术指导、行业管理工作以及绿色建筑的申报组织和推荐上报等工作。统筹确定新建保障性住房、各类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绿色建筑星级标准。强化对建设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情况的审查,制定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和施工监督的具体办法,加强绿色建筑设计、施工、验收评估阶段的监管和稽查。完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工作制度,确保绿色建筑指标落实到位。对达不到绿色建筑标准项目和工程,不得通过建筑节能验收备案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对从事设计、施工和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将其实施绿色建筑业绩纳入企业信用管理,并与招标投标、资质审查、市场准入等工作挂钩,并作为优质工程奖评选的必备条件或优先条件。对实施绿色建筑行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予以通报表扬。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审查绿色建筑标准和绿色建筑投入,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对没有节能审查的项目不予审批(核准、备案)。在新建保障性住房、各类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审批时,明确绿色建筑相关要求。

市国土部门负责将绿色建筑比例及成品房比例等作为刚性规划设计建设要求纳入土地出让合同,研究制定符合法定程序要求的绿色建筑容积率奖励、城市配套费减免等激励政策。

市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扶持绿色建筑发展的财政激励政策。

市规划部门审查项目规划方案时,应就建设项目绿色建筑比例、绿色建筑等级标准、建筑节能等征求建设主管部门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市科技部门设立绿色建筑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绿色建筑工程技术中心建设。

市税务部门负责研究落实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项目开发主体建设绿色建筑,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住宅;全面落实国家支持节能节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高能耗建筑节能改造;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利用《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建筑材料。

人民银行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改进和完善对绿色建筑的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利率定价上给予绿色建筑适当优惠。

供电公司做好太阳能光电建筑发电量上网并网服务。

机关事务管理及卫生、教育、旅游、体育等部门和单位组织好相关公共建筑的节能管理与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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