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为民司法”获赞
近日,兴化法院民一庭束长庚法官团队收到了一面当事人送来的锦旗,为火热的夏天又增添了一份激情!锦旗上“热情热心为民,公平公正廉洁”几个金灿灿的大字是当事人冯某对法院“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工作落到实处的肯定。
冯某是一名来自河北省唐山市的卡车司机,2016年11月2日,其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与张某驾驶的轿车相撞,致冯某和张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冯某与张某负本起事故的同等责任。冯某虽经治疗,但伤情仍被鉴定为交通事故九级伤残,故其依法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在庭审中,原、被告对于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争论激烈。束长庚对此进行了认真的法庭调查,最终以冯某在事故发生前已从事道路运输多年认定其残疾赔偿金应参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判决作出后,原、被告均息诉服判,保险公司也及时将赔偿款汇至法院。考虑到冯某是唐山人,且长期在外,为方便其及时取得赔偿款,束长庚和书记员吕海燕电话与其联系,告知冯某可将银行账户确认单邮寄过来,由法院直接汇款。最终,冯某顺利收到了赔偿款,他在电话中一再向束长庚表示感谢。近日,冯某利用到兴化跑运输的机会亲自送来了一面锦旗。
(邹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