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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三个月!兴化公职人员留置第一案公开宣判

2018-08-30 09:47:07 兴化日报(数字报)

近日,市法院对我市首例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公职人员徇私枉法案公开宣判,被告人吴某、陆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和一年六个月。

本案被告人吴某在办理一件开设赌场案件中,利用担任陈堡镇派出所副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被告人陆某的指使、贿买,在明知李某涉嫌开设赌场罪的情况下,多次与李某及两名证人私下见面,并指使上述人员隐瞒李某介绍摆放赌博机的事实,使得李某不受追诉。在此过程中,被告人吴某收受相关人员礼品。

被告人吴某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受被告人陆某贿买、指使,徇私、徇情枉法,在明知当事人有罪的情况下而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其行为均已构成徇私枉法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吴某作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不仅破坏了司法队伍的廉洁性,同时也肥沃了违法犯罪行为“成长”的土壤。为保障司法公正,净化社会风气,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群众公信力,严厉打击“保护伞”势力成长的根基,本院最终对被告人吴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对被告人陆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该院还组织全院干警旁听宣判过程,本案审判长,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伟在宣判后作纪律作风教育。他指出,党员干部要认清形势、认真履职,勇于担当、加强监督,要敢于“红脸、出汗”。同时,针对干警思想认识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他要求全院干警提高认识,正视不足,认真整改,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规定,推进兴化法院纪律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朱锦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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