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被最高检荣记“集体一等功”
本报讯(记者 张娈鸾)12月6日上午,泰州市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在我市召开,会议宣读了最高人民检察院记功表彰决定,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评选中被荣记“集体一等功”。
近年来,兴化市检察院喊响“扬长克短增实力,凝心聚力争省优”口号,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先后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江苏省文明单位。连续6年在泰州市基层院考评中名列第一,连续5年被评为十佳人民满意机关,为我市“奋力超千亿、全面达小康”提供了坚强司法保障。
市委书记李卫国在会上表示,兴化市委始终高度重视检察工作,全力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为进一步改进检察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兴化市检察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牢固树立“转隶就是转机”的理念,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优化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举措,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突出贡献。市委将进一步重视和支持检察工作,全力支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及时研究解决检察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为兴化市检察院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打造现代新型基层检察院创造良好条件、当好坚强后盾,为推动新时代泰州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贡献兴化力量、担当兴化责任。
泰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孔德平向兴化市人民检察院表示热烈祝贺,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以此为契机,迅速掀起学习先进、看齐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切实履行好主要任务,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仗。要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勇当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护航员;始终站稳根本立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贡献市域社会治理检察力量;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增强检察机关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泰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上,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分享了工作经验,泰兴市人民检察院、姜堰区人民检察院作了表态发言。
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军主持会议。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元连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