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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摘要)

2019-01-08 09:42:22 兴化日报(数字报)

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摘要)

在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钱飞向大会报告工作。

2018年主要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市人民检察院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新进步。

一、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迈出新步伐

全力护航经济发展。严守金融安全司法防线,打击各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伪造货币、票据诈骗、信用卡诈骗等金融领域犯罪,批准逮捕6件6人,提起公诉10件11人。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批准逮捕9件19人,起诉4件25人。依法惩处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破坏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犯罪,批准逮捕12件16人,提起公诉8件27人。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犯罪,批准逮捕5件5人,提起公诉34件85人。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秩序,对非法经营案件提起公诉8件17人。开展“检润民企”活动,主动回访相关涉案非公企业17家。

倾力维护社会稳定。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41人,提起公诉223人,法院已判决202人。针对安丰、永丰两家螃蟹交易市场频发寻衅、斗殴事件,以涉嫌聚众斗殴罪起诉13人。

着力强化综合治理。共接受信访276件,其中来信121件、来访151件、网络4件。开展司法救助7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6件。律师代理和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5件,公开审查案件5件。启动三级风险评估3件,完成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重要信访6件。出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通案会商机制》信访案件受理量同比下降7.38%。

二、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保障民生取得新突破

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26件572人,受案数同比增长8.95%,其中批准、决定逮捕349件44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67件1269人,受案数同比增长11.58%,提起公诉822件1194人。

严惩民生重点领域犯罪。深入推进“食药安全检察行”活动,共批准逮捕生产销售假药、非法经营等危害食药安全犯罪19人,提起公诉32人。对食药领域犯罪监督立案1件2人,督促移送3件3人。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役。共办理审查逮捕污染环境案件6件9人,盗伐林木和滥伐林木案件2件3人;审查起诉污染环境案件1件4人。依法批准逮捕非法堆放废油泥的包某某等3人。

三、深耕法律监督主业,维护公正获得新进展

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监督立案6人,其中提起公诉5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4人;监督撤案7件。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涉罪案件5件。纠正侦查违法19件,纠正漏诉8人、纠正漏捕10人;抗诉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纠正审判违法2件。纠正漏诉2人。开展“存疑不捕案件专项核查”“刑拘未提捕未移诉专项监督”等活动,逐案核查754件,监督撤案3件。

强化民行诉讼活动监督。今年以来,办理生效裁判文书监督21件,审判程序违法8件,执行监督35件,督促履行职责12件,履行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29件,支持起诉2件27人。开展执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25件。

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开展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提出书面监督意见33件。同步审查法院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8件18人,对“三类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出庭发表检察意见2件2人。办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督促及时变更强制措施52件52人;办理刑期折抵错误案件3件3人,财产申诉案件2件2人。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6件11人;开展强制医疗执行监督2件2人。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15件15人,督促履行财产刑20万余元。监督社区矫正脱、漏管8件8人,监督收监执行16人。

四、紧紧抓住改革契机,检察工作步入新时代

与监察委紧密配合。积极适应自侦部门转隶后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流程规定,全年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6件8人,刑事拘留2人,决定逮捕6人,提起公诉7人,法院已判决4人。

公益诉讼有序推进。公益诉讼共立案30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4件。

小翁姐姐品牌深入人心。受理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0件10人,均已提起公诉。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件20人,提起公诉6件8人,相对不起诉7人,附条件不起诉5人。发出检察建议3份,办理撤销监护权案件1件。未成年人法治宣讲团送法进校园19场,12000余名未成年人接受法律教育。

五、坚定不移从严治检,检察队伍展现新面貌

狠抓队伍素能建设。着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党支部每季度向党组报告工作的制度。组织解放思想大讨论和“铸新时代检魂”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新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扎实开展“月晒季评年考”活动,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生活。微党课被泰州市委组织部评为“优秀教案”。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带队开展大走访大落实,与相关村确立3个组长帮扶项目,认领19个乡风文明提升项目。大力推进铸才工程,让业务骨干走上讲堂,邀请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定期授课。组织文体竞赛,鼓励青年干警积极参与半程马拉松、志愿者等社会活动,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我院被表彰为泰州市级文明单位、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多名干警获得“泰州我最喜爱的共产党员”“侦查监督办案能手”“泰州新时代好青年”“兴化市劳动模范”“最美军嫂”等荣誉。

严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清单,组织对部门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突出检务督察工作重点,全年共开展检务督察30次,发出督察通报15份。完善《廉政风险“三色预警”痕迹化管理细则》和《干警个人基本情况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每季度一次的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每半年一次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内部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运用“第一种形态”,诫勉谈话3人次,提醒谈话3人次,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政务警告处分1人次。继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深查细究司法办案“不严不实”的问题,对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持之以恒地开展警示教育。

常抓检务透明公开。始终坚持“代表委员联络月”的做法,开展集中走访和专题走访相结合,上门向代表委员通报工作情况。共召开情况通报会70余场次,走访各级代表委员累计近千人次。院领导登门拜访,诚恳向全国、省人大代表征求意见。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对不捕、不诉案件进行监督评查,开展听庭评议。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信访接待活动,扩大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报请人民监督员评议监督职务犯罪案件7件13人。积极开展员额检察官走访律师事务所活动,共联系走访57名律师,邀请律师对检察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征集意见建议。严格执行检务公开相关规定,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361条,终结性法律文书784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5条。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发布微博微信500余条,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000余条。

2019年工作打算

2019年,市人民检察院将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服务大局更有作为。二、法律监督更加精准。三、检察改革更加深入。四、队伍建设更加严实。

在新的一年里,市人民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锐意改革、勇于创新,保持百米赛跑的劲头,全力以赴攻坚既定目标,为我市高质量建设“里下河生态经济示范区”提供更加有力、更加优质的检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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