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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栓岂能形同虚设

2019-02-13 09:39:38 兴化日报(数字报)

□王 军

春节期间,我市某小区发生一起因燃烧斗香不慎引发的一起火灾事故,一辆新能源小汽车被焚烧得面目全非,损失不小。据了解,小区居民发现汽车被点燃后,立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消防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火情。不过,就在消防车到达现场准备投入灭火时,链接小区的消防栓居然没有一滴水,眼睁睁望火兴叹,幸亏消防员现场处置得当,赶紧接驳消防应急水将火灭了。

火是灭了,万幸的只是车损破财,没有人员伤亡;庆幸的只是火情不大,没有蔓延,造成更大影响。事已过去,一切就绪,也许再过一段时日,这起的火情就会被人们淡忘。

这起火灾看似因为居民燃香不当引发的,可细细想一下,不尽其然,这起火灾应该讲早就埋下了定时引线,迟早都会发生的。试问一下,该小区在城区还算是有规模的,但是用来救命的消防栓,关键的时候竟然是个摆设。《消防法》明确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也就是说,物业公司是小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年前的安全检查一个接一个,居民小区的安全不应该是盲区和死角。小区里的消防栓“形同虚设”,不至于就这一家。相关部门可否也来一场专项督查,让小区救命的消防栓不再成为摆设,在遇到险情和突发事件的关键时刻,不再尴尬,真正发挥救命抢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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