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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天价彩礼”需要社会合力

2019-03-11 10:50:36 兴化日报(数字报)

□李祝海

日前发布的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三农“工作擘画了新的蓝图。在谈到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时,文件特别强调,要“对婚丧陋习、天价彩礼、孝道式微、老无所养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中央“一号文件”首次点名“天价彩礼”,这既表明党中央对农村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工作的高度重视,也说明“天价彩礼”等陋习已到非治理不可的地步。

作为一种民间习俗,结婚彩礼古来有之,它是男女双方缔结婚姻的一种约定形式及礼仪表达方式。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受奢侈攀比之风的影响,农村结婚彩礼连年 “水涨船高”,一年一个“价”。从以前的扯上几尺布,到后来的“三转一响”,再到如今的房子、票子、车子,加上金银首饰以及各种聘礼,没有几十万元是结不了婚的。一些家庭因此陷入“一人结婚,全家负债”的境况,一些有情人甚至因为彩礼“大山”的阻隔而无法走到一起。对于多数农民家庭来说,几十万的“天价彩礼”无疑是一项沉重但又不得不承担的沉重负担,被赋予太多的物质含义。愈演愈烈、失去诚意与本意的“天价彩礼”,不但影响了家庭的和谐,还有可能影响到农村的稳定,同时也容易助长攀比、拜金、虚荣的社会风气,与勤俭持家的社会风尚背道而驰,必须采取有效方式予以治理。

“天价彩礼”的背后有着复杂的成因,治理“天价彩礼”也需要综合施策,基层组织要从移风易俗和乡风文明建设入手加强引导,社会各方面要从降低人情支出方面营造氛围。要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树新风活动,引导群众革除陈规陋习,形成节俭、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要倡导文明婚嫁新风,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适龄青年及其家长树立新型婚恋观,自觉抵制“天价彩礼”,杜绝奢华办婚。要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通过“文明户”“新乡贤”“好婆媳”等典型的评选,以及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综合运用典型带动、舆论引导、道德约束等办法,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群众,增强农民参与移风易俗的自觉性。

“天价彩礼”既不是面子和身份的象征,也不是衡量婚姻与感情的“试金石”,它只是一种异化了的陋习,侵害着人们质朴的价值观和金钱观。因此,治理农村“天价彩礼”,既是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之举,也是顺应民意之为,必须从乡村治理的高度来认识和解决这一问题,从根本上消除“天价彩礼”的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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