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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建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2019-03-25 08:22:55 兴化日报(数字报)

全国人大代表刘锦兰

建议建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图为刘锦兰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前留影。

当前,污染防治攻坚战已进入关键阶段,如何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让空气更清新,天空更明朗,全国人大代表、兴达钢帘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锦兰建议建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更好地巩固污染防治成果。

“近年来,党和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十分重视,各级政府加大了环境保护力度,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不过,在调研中,刘锦兰发现,一些地方在环境整治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正常现象,比如,重整治轻教育、执法人员素质跟不上、不注重机制建立搞一阵风式的整治等等,这将会给企业生产经营和地方经济发展带来一定影响。

刘锦兰认为,为使环境保护法得到深入持久的贯彻落实,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污染防治不能单纯依靠大规模的集中整治,必须建立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建议将集中性整治与常态化监管结合起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增大污染监测密度,发现苗头及时解决,不要等问题成了堆再采取超常手段。同时,集中性整治也不能搞“一刀切”,要根据污染程度的不同、主观与客观原因的不同、治理方法的不同区别对待,对那些污染严重、屡教不改的企业坚决采取关停措施。

“环境污染,绝大多数是环保意识问题。”刘锦兰说,要将环保执法与环保普法结合起来,采用集中培训、现场讲解等方式,下功夫宣传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做到谁执法谁普法,先普法后执法,不断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要将环境整治与技术服务结合起来,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加大对企业污染治理的技术服务和指导,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质量,提高企业治污能力。要将重点监管与全面监管结合起来,做到“抓大也不放小”,既要突出重点管好大企业,又要紧盯面广量大的小企业,确保监管不留盲区和死角。

刘锦兰认为,治理污染要将局部地区整治与全国统一整治结合起来,在紧抓重点区域不放松的同时,做到全国治污一盘棋、一把尺,坚持一个标准、同样力度,不能区别对待,更好地发挥法律和政策的整体效应。此外,要把治理污染与强化环保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加强对环保执法人员的教育与监管,强化环保执法队伍作风能力建设,让他们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更好地履职尽责。

(潘荣进 叶桂华 翟紫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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