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5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2019年5月23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5月23日-2019年5月29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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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兴化市长安中路13-1号(兴化市行政审批局 一楼大厅 88号窗口)
邮编:2257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批复)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江苏宝昱莱特种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集装箱(非普通运输集装干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 2019/5/23 | |
2 | 关于泰州中辉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塑料包装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 2019/5/23 | |
3 | 关于江苏潮帆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钢结构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 2019/5/23 | |
4 | 关于兴化市佳泰幕墙配件有限公司幕墙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批复 | 2019/5/23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