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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大典型案例

2019-12-27 09:23:20 兴化日报(数字报)

编者按:

一年来,市法院充分履行审判职责,全面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引导、保障和促进作用,审理执行了大量案件。本期专刊编发8则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典型案例,旨在以案例的形式将法治精神传播给广大群众,进一步彰显以公开促公正的理念,同时希望老百姓从中学到更多法律知识,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爱”放了一把火

1

案情简介:

2019年3月21日晚,被告人刘某因与女朋友柳某某发生矛盾,在柳某某租住的戴南镇某公寓内用打火机将衣服及衣柜点燃,导致火灾,后经消防队救援,未造成人员伤亡及严重后果。经鉴定,被告人刘某放火造成该公寓的损失共计人民币1085元(尚有部分物品无法鉴定)。

裁判结果:

本院审理期间,柳某多次打电话给承办法官,对刘某表示谅解,不想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愿意替刘某赔偿损失,希望法庭从轻处罚。刘某的母亲也表示自己一个人将儿子抚养长大,现在身体不好,家庭经济困难,还要抚养年幼的孙子,希望能对刘某从轻处罚。庭审中,被告人刘某说自己只是为了吓唬柳某,没想到带来了这么严重的后果,非常后悔。

最终,被告人刘某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法官说法:

放火罪是常见的严重刑事犯罪之一,其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其可能造成的后果往往是极其严重且无法挽回的,因此不要拿放火当儿戏,也不要拿自由开玩笑。

索要正规发票,您可能制止了一场犯罪

2

案情简介:

2015年6月至2018年1月间,被告人华某某利用担任兴化市张郭镇华庄村结报会计的职务之便,未按照规定将收取的该村土地、鱼塘承包款、自来水开户费和秸秆机械化还田补贴等费用409822元解缴到镇农经站,而是非法占为己有。

裁判结果:

被告人华某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法官说法:

华某某是如何瞒天过海,将收得的款项悄无声息地收入自己囊中?问题出在发票上,每次村民缴纳土地承包款等款项时,华某某都会先开一张普通收据给村民,然后根据自己财务状况,选择是否将该款项全额或全部解缴到镇农经站,在决定解缴款项时再开具正规结算发票。正是因为村民对于索要正规发票的重要性缺乏认识,让华某某钻了空子。在此,法官提醒广大市民,任何资金往来,都应当索取正规发票,这样既保障了自己的维权依据,更断绝了图谋不轨者的可乘之机。

“软暴力”讨要高利贷,一涉恶团伙被惩处

3

案情简介:

2017年7月份以来,被告人倪某金纠集被告人陈某斌、倪某华、冯某、高某等固定成员结成恶势力团伙,在较长时期内开展非法高利放贷。他们采取在受害人的门上和村口喷漆、制作并张贴大字报、辱骂等“软暴力”手段讨要非法债务,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裁判结果:

倪某金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据此判处被告人倪某金等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一年五个月。

法官说法:

“软暴力”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行为,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在法律层面精准界定“软暴力”,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保护好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兴化螃蟹美名扬 引得窃贼来觊觎

4

案情简介:

2019年9月份,被告人臧某、王某灿等8人从南通出发,先后五次在G344国道沿线、兴化市戴窑镇、陶庄镇等多处,寻找蟹塘采用倒笼的方式偷盗螃蟹,共窃得螃蟹300余斤,价值13260元。被告人臧某等人前四次作案均已得手,第五次在戴窑镇联葛村作案时,由于蟹农安装了视频监控装置,被当场发现并报警扭送公安机关,其余人员在逃离过程中被抓获。

裁判结果:

被告人臧某、王某灿、等8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分别被判处拘役三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对于部分自首、退赃人员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法官说法:

秋季正值螃蟹上市的季节,辛苦了一年的蟹农正盼着丰收的成果,但起捕在即的蟹塘也成为了不法分子觊觎的目标。这些犯罪分子在公路沿线流窜作案,给蟹农造成了不少经济损失。本案中,犯罪分子作案时间多为夜间或凌晨,作案地点为乡村僻静处。对此,法官提醒蟹农要加强夜间巡查,必要时安装监控设备,发现形迹可疑人员及时报警。

U盾过户不及时,天猫店铺起纠纷

5

案情简介:

2018年11月20日,原告王某与被告许某以80000元的价格达成天猫店铺收购协议。在收到75000元后,被告许某将店铺的营业执照、法务公章移交给原告,双方约定过户后给付余款,后因双方产生矛盾,直到2019年2月26日才办理了过户手续。过户后原告王某发现,由于被告未交付天猫店铺网银U盾,致使在签订协议后至店铺过户前的天猫店铺营业款263300元在被告名下无法提取,后经追要被告返还220000元,尚余43300元未追回。被告辩称,原告利用取得店铺控制权的便利,在过户之前以被告的名义在阿里巴巴贷款80000元,致使其背上债务,而且由于过户迟延,许多交易售后质量问题都要被告处理。

裁判结果:

经审理认为,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原、被告在达成天猫店铺买卖协议后,理应及时交接网银U盾,办理过户手续,但双方因发生矛盾未能及时履行,对于产生的损失均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综合本案实际情况,判定许某一次性偿还王某35330元。

法官说法:

随着网购的兴起,天猫店铺的价值也水涨船高,但因天猫店铺的自身特性,在转让过程中易发生种种纠纷。法官提醒相关从业人员,公章、U盾必须在过户时一并交付,不少人因疏忽导致店铺购买协议虽然签了,但实际控制权没有发生变化,交易款无法提取,进而发生种种纠纷。因此,买卖双方要熟悉相关交易规则和法律法规,有效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鸡蛋换床垫?诈骗团伙套路多

6

案情简介:

2018年3月,被告人潘某伙同被告人袁某、郭某、顾某、李某在兴化市昌荣镇瞿沈村实施诈骗。被告人潘某、袁某两人在瞿沈村租用场地发广告进行宣传,连续数天通过赠送鸡蛋、挂面等小礼品或抽奖等活动聚集人气,并让群众先以小额现金换取相应的物品后又凭返还卡退回支付的现金,群众误以为通过这种方式能免费领取物品,后被告人又逐步提高换取物品所需的金额。2018年3月25日,潘某等人来到现场,按照事先分工由被告人郭某扮演厂家老板,其余人员扮演工作人员,诱骗该村群众以300元、900元、1200元不等的高价购买床垫、被子、马夹等物品,后未退还现金就迅速离开,共骗取22名受害群众合计21000元。

裁判结果:

法庭认为,该案被害人全部为老年人,且人数众多,社会危害性较大。最终,根据五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当庭对三名被告人判处6至8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两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处以罚金,并适用缓刑。

法官说法:

近年来,针对老年人诈骗的案件层出不穷,老年人法律意识淡薄、防范意识不强,往往给诈骗团伙和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本案被告人以小礼品的方式,利用老年人的防范意识不强的弱点,最终骗取多人钱财,此外,看病买药、保健养生、投资理财、电信电话也是极其常见的诈骗方式。法官提醒广大老年人,除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防骗免疫力外,还要克服贪欲,不贪小便宜,如身体不适,应及时到正规医院治理。

“标会”“投资公司”……揭开非法集资案的神秘面纱

7

案情简介:

2013年年初,多名群众报案称参与盛某“标会”,造成了大额的经济损失。后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盛某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以民间“标会”或借款的方式,非法吸收王某、赵某等73人公众存款人民币10843850元,支付上述人员打会费用2017600元,支付利息317800元,被告人盛某实际非法吸收资金8508450元。

裁判结果:

被告人盛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四万元。

法官说法:

非法集资类犯罪作为金融犯罪的重点领域,,社会危害性大、涉及面广,犯罪分子往往盯着中老年群体,多采取民间“标会”或“高额投资”等形式,不少群众未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职和危害,往往损失惨重。法官提醒广大市民理性投资、谨防骗局,特别是那些承诺给予“高额回报”的项目一定要更加谨慎,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

这样的“夫妻共同债务”,还?还是不还?

8

案情简介:

鲁某与蒋某原系夫妻关系,2016年10月28日双方于民政局登记离婚,并协议约定夫妻共同债务由鲁某个人负责清偿。2017年10月,债权人起诉鲁某和蒋某,要求两人共同偿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后法院判决鲁某与蒋某对19万元债务承担共同偿还责任。判决生效后,鲁某偿还19万元,现鲁某起诉要求蒋某承担自己代为偿还债务的一半即9.5万元。

裁判结果:

鲁某、蒋某离婚后,虽法院判决双方承担夫妻共同债务19万元,但由于鲁某与蒋某协议离婚时对债务问题进行了约定,因此依法应由鲁某个人承担,鲁某无权要求追偿。双方的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依法应受法律保护。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法院依法驳回鲁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鲁某与蒋某之间达成的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但对鲁某与蒋某具有法律约束力。综上,鲁某要求蒋某支付代为偿还的9.5万元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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