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民参与疫情防控十项措施的通告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当前,已进入防控关键期,为认真落实 “一级响应”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经研究,决定实施全民参与疫情防控十项措施。现通告如下:
1.所有在兴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违反规定者,依法追究责任。
2.所有小区、企业、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外来车辆、人员非必须不得进入,确因特殊情况须小区居民领进并实名登记,人员活动范围仅限于该居民家中。所有进入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发热症状者不得进入,并按规范处置。所有村庄实行网格化包保措施,参照小区封闭式管理要求,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和本村人员外出。
3.半个月内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和接触史的返兴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严格执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门户作明显标识。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者,须及时就医,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若出现确诊病例,立即实行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规范化隔离。
4.非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和商户一律暂停营业。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加大消毒频次,入场人员必须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否则一律不许进入。快递、外卖必须实行无接触配送。凡生产条件未达标的外卖食品经营户必须关停。
5.实行“红事”停办、“白事”从简,村(社区)备案。会餐、打牌等聚集活动一律禁止,凡参与造成影响者,依法惩处。
6.非必要、不外出,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出门采购生活物资,外出必须戴口罩。
7.全市所有宾馆、旅馆及各类出租房一律不得接收湖北、浙江温州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入住,发现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必须及时向疫情防控部门报告。落实出租房业主主体责任和村(社区)监管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报备。
8.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带动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9.企业复工必须经审批同意,在疫情解除前,各单位必须通知疫情重点地区人员不得返兴,原则上企业雇佣本地人,需加强监测。除救护车和经批准的车辆 外,所有单位和个人车辆禁止接送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返兴。
10.全体市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任何影响干扰疫情防控行为者,将严肃依法依规依纪处理。
兴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