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境外返乡来兴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17号)
鉴于境外疫情形势严峻,为阻断传染源,降低输入性风险,巩固全市疫情防控成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境外重点疫情地区人员应暂缓返乡来兴,由企业或家属事先通知当事人。所有计划从境外返乡来兴的人员,须事先向所在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进行申报,并登记注册“苏康码”“祥泰码”。
二、所有境外返乡来兴人员,须在到达居住地1小时前向所在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报告,并严格落实隔离14天的管控措施。
三、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全面开展境外返乡来兴人员滚动排查,加强网格化管理,并第一时间采取严格管控措施。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如发现境外返乡来兴人员未主动报告,广大市民可以拨打80791197进行有奖举报,奖励标准参照《关于举报疫情高风险区域来兴返乡未登记人员的奖励通告》(第16号)执行。
无论您身处国内或境外,居家、减少外出是最好的防护。为了您和他人健康,请务必保持警惕,加强自我防范,慎重决定出行计划。
兴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