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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头盔 保安全

2020-07-30 08:57:07 兴化日报(数字报)

8月1日起,市民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规定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头盔,否则将予以罚款。7月29日上午,钓鱼镇组织派出所、交警中队、安全办、农路办、集镇办等单位人员以及网格员走上街头,宣传相关通告精神,发放《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提醒大家佩带头盔,安全驾乘电动车。

 陆照兴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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