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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01-14 09:40:27

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13日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了殷俊代理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经过认真审议,同意报告对过去五年工作的总结和今后五年目标任务及2022年工作的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紧扣“聚力高质量发展、致力高效能治理”两大主题,凝心聚力、砥砺前行,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为建设生态品质优良、生态经济活跃的新时代鱼米之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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