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阅读 详情

重要通知

2024-02-28 10:17:01

我市于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对市路灯管理处管理范围内的国省道、县道及城区公园、滨河步道等路灯于晚间12点后关灯,城区主次干道于晚间11点后采取关闭辅灯、隔盏亮灯等方式,对照明用电进行科学调度、有效节能降耗。

兴化市路灯管理处

2024年2月26日

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