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行使人民的权力之回顾
□ 王 森
1996年9月26日,在地级泰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我和娄登仪、杨爱国、范学俊三名同志,被选为泰州市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当选后,我们既感到无上光荣——经过层层选举,成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是选区选民和两级市人大代表的充分信任;又感到责任重大——代表全市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与行使地方国家权力,这是泰州市500万人民的深情重托;更感到无比压力——担心自己的理论功底欠缺,法律知识不足,人大业务不熟,无法胜任工作,有辱使命,有负众望。为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称职的人大常委会委员,我们认准一个信念: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深入调研,倾听民声;增强能力,担起重任。
2000年初,泰州市委、市政府提出富民强市、全面建设宽裕的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后,我们深受鼓舞,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快速崛起的泰州大地上,仍存在一些经济滞后地区,亟待改善经济社会发展条件,促进区域经济全面发展势在必行。当年,泰州市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在召开的第三十六次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扶持黄桥老区经济薄弱乡三年达小康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接到开会的预备通知后,我们就着手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为此,我们花了三天时间,深入到兴化经济欠发达的圩里地区,调查了解了徐扬、永丰、中圩、下圩、大营等乡的历史与现状,察看了乡镇企业、医院、学校、农业结构调整现场等,与乡村干部、群众以及离退休老同志进行座谈、交流。广大干部群众迫切要求加速经济社会发展、快步奔向小康的强烈愿望,深深地感染了我们。兴化的圩里地区曾是革命老区,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年代,被誉为“苏中的乌克兰(粮仓)”,为革命事业作出了很大的贡献。这里的土地面积约112万亩,占泰州市土地总面积的13%;人口46.4万人,占泰州市总人口的9.2%;可GDP只占泰州市GDP的4.3%。制约这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是交通不畅、信息不灵。通过这次调研,我们认识到:如果没有这些地区的崛起,很难想象有兴化的崛起,更不可能有泰州的崛起;如果没有这些地区的小康,就很难建设起兴化的小康,更不可能建设起泰州的小康。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决定在泰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提出加大对革命老区和经济薄弱乡的帮扶力度,加快推进富裕小康社会的建议。我把这些想法和时任兴化市副市长范学忠同志进行了交流,听取他的意见。范学忠同志完全赞同我们的想法,并表示要把我们的调研情况和建议向市长办公会报告,进一步研究加大对经济薄弱乡村的帮扶力度问题。不久,泰州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扶持黄桥老区经济薄弱乡三年达小康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后,进行了审议。我们分别编成三个小组,我还被推选为第一小组召集人。在小组审议和全体会议审议时,我以“大力扶持老区经济建设,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促进富民强市快速崛起”为题,作了审议交流发言。同时指出:泰州所辖四市两区(即兴化市、泰兴市、靖江市、姜堰市、海陵区、高港区)还存在其他革命老区和经济薄弱乡,并以我们在兴化市调研情况为例,说明帮扶这些地区发展经济社会事业,对实现泰州富民强市、全面建设宽裕的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性。我们的审议发言引起了大家的共鸣,建议在会议通过的《审议意见》中,得到了体现。当年底,我们还被邀请列席中共泰州市委扩大会议。在总结2000年工作、提出2001年目标任务时,又在小组会议上提出了同样的建议意见。我们的意见得到泰州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为了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成立了帮扶兴化部分经济薄弱乡通村道路建设领导小组,时任泰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宝田任组长,组织40多个部门(单位)与兴化15个乡(镇)30个村结对帮扶建设通村公路,总投资1403万元,公路总长73.6公里。兴化市委、市政府也积极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做好协调、服务等实施工作。在泰州、兴化两级党委、政府的关心下,这些通村公路按计划如期完成,制约兴化经济薄弱乡村腾飞的“瓶颈”,得到了有效解决。事后,我们又对这些地区进行了回访,察看了道路现场,与干部、群众座谈交流,大家对泰州、兴化两级党委、政府为民办了一件多年来想办而又未能办成的大实事交口称赞。
如今,昔日那些经济薄弱乡村的“痕迹”已荡然无存,呈现在人们面前的是一幅崭新的画面:产业兴旺、生活富裕、环境优美、乡风文明,伴随着乡村振兴的号角,正大踏步地走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道上。回首往事,思绪万千。作为人大代表,在依法履职尽责中,我深深地感到:人民的权力无比威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无比优越。
(作者:曾任兴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