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 “醉”上加罪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冯兆宽 通讯员 朱昌旺 欣交轩)近日,我市某镇青年罗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偷开一亲戚名下的轻型封闭式货车,去城区一烧烤店与朋友喝酒。返回途中,由于缺乏驾驶技能,加之醉酒的他,致使车辆冲下路基发生单方事故,车辆翻了一圈后停在了农田里,造成车辆受损,幸好人无大碍。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垛田中队值班民警接到路人报警的110指令后,迅速赶赴事发地点。民警在现场发现一辆苏MX9×××轻型封闭式货车驾驶人罗某一身酒气,疑似酒后驾驶机动车。但当事人谎称其并非事故车辆驾驶人,开车的人下车走了。
民警在现场依法对罗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显示为166.1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随后,民警通过相关平台调取车辆行驶途中的电子监控录像看到,车子上只有他一人,同时对比其纹身等相关证据,最终攻破其心理防线,迫使其主动交代无证且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遂将罗某带至附近的医院提取送检血样。
据罗某交代,当天深夜,其带上尚未成年的两位朋友准备骑电动车去兴化城的,其间偶然发现一亲戚停放在路边的一辆轻型封闭式货车的车窗未关,他手痒痒了,从未学过驾驶的罗某,直言只是网上“摸索”过几回,他从车子的储物盒内拿到了车钥匙,便驾车带朋友进了城。与两个朋友分手后,罗某约了另外几个朋友一同吃烧烤并喝了啤酒。
酒足饭饱之后,罗某一人驾车返回。4时28分许,当其行驶至S351与X303路口右转弯时,由于酒精的作用犯了迷糊,方向没能打到位,仅右转约30度的样子后车子就径直向北冲下了路基,巨大的冲击力致使车辆翻转了一圈后,停在了农田里。
经泰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结果,罗某事发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42.9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至此,罗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依照法定程序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