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城前的兴化
□ 文/潘仁奇
根据考古发现,兴化有人类活动的历史,可上溯到7000多年前。那时,在今天的草堰港一带,就已经有了兴化先民生存生活的印记。根据历代县志所载,兴化的人文历史,可追寻至2300年前。公元前323年,楚怀王因战功将濒临黄海之地(今兴化一带)封给令尹、上柱国昭阳为食邑,此后,昭阳率部族子弟来到食邑,开始了开榛辟莽、垦荒种植、渔猎煮盐的创业历程,成为兴化的人文初祖。兴化建县,迄今已逾1100年。五代杨吴武义二年(920),析海陵县北部为招远场,同年改为兴化县,县治在昭阳镇。兴化筑建的城池,已沐800年风霜。南宋宝庆元年(1225),兴化知县陈垓连垛为城,筑成第一座水裹的城池。本文旨在对兴化建城前的岁月,予以追溯。
兴化城市建造体现的智慧已在史前时期发源。在兴化草堰港、影山头、蒋庄和南荡等史前文化遗址进行的考古发掘和研究表明,那时的兴化先民们,已初步掌握原始的建筑技艺并拥有深沟高坎的安全意识及防御性构筑,已开始在水网之中改造环境以开辟和卫护自己的家园。
据兴化草堰港发掘文物证实,早在约7200年前,就有古人类在这块土地湖荡间繁衍生息,先民们在这里从事狩猎采集为主的生业经济模式,并掌握了原始的建房、纺织、钻孔、钻木取火等技术。草堰港发现的榫卯结构的木构件,说明当时已有原始的建筑工艺和技能,而且他们能够对木构件进行二次利用,对于拆除的木构件,他们用在储藏室底部,估计应该起到防潮除湿作用,便于储藏工具或食物。
距今约6300年的兴化林湖影山头文化遗址,也是兴化已知较早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之一。当时潟湖边缘地带已有高地出现,影山头的先民们就聚居在一处呈“回”字型的垛墩上,一条长埂、两道内外壕、四条大河,正好拱卫在垛墩四围,壕沟、坎垛、河网等构成坚固的“城防”体系,使这里成为一座相对安全的“方城”。这种顺应自然,趋利避害,将生产生活和自然因素统一在一起的环壕聚落,也许可以算是兴化先民们最早因势利导的防御性构筑吧?
位于浙江杭州余杭区的良渚古城遗址是长江下游地区首次发现的新石器时代城址,被誉为“中华第一城”。距今约5000-4300年的戴南张郭蒋庄遗址是长江以北地区发现的大型良渚文化聚落。仅初步挖掘,就发现8座挖基埋柱平地起建式房址和280余座墓葬,其干栏式房屋与太湖流域良渚文化核心区一脉相承。蒋庄与良渚有着同根同源的文明传续,作为良渚文化与大汶口文化争战的前沿,已具备筑城技术和经验的北迁的良渚先民们完全有可能在此构筑必要的防御性工事,甚至构成城池状防御体系。张郭当地人口口相传,称这一带为“野城”,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这种可能性。
距今4200年的南荡遗址,是河南王油坊龙山文化由北向南迁徙过程中的落脚点。他们沿着淮河一路向东,来到黄海之滨,折弯沿海南下,辗转来到江淮之间的一片泽国,选定一处高地,挖成半地穴坑,打起木桩,用木棍做支架,于其上搭构简便的干栏式房屋,或在坑内横置方木再在其上构建房屋,再将芦苇编制成围栏。先民择高而居,主要出于对安全的考量,既可抵御一般性洪水等自然灾害,也可防范野兽侵扰及部落间冲突和战争。
大约4000年前,江淮东部里下河地区遭遇大海入侵,滨海之地淹没在一片洪涛之下,里下河地区出现断崖式文明湮没和文化空白。
禹分天下为九州,今兴化一带地属扬州。商周时期,这一带被称为淮夷(亦称东夷、夷方)。从西周到战国时期,这里先后隶属于邗国、吴国、越国和楚国。
公元前323年,楚国令尹、大将军昭阳奉诏统兵伐魏,攻占魏国八座城池,史称“楚魏襄陵之战”。
“破梁师而拓地,爰裂土以报绩”,怀王以勃海地作为对昭阳赫赫战功的嘉奖,将江淮之间濒临黄海之地(勃海之地,今兴化一带)封为昭阳的食邑。于是昭阳率部族子弟来到食邑,放下戈矛,铸剑为犁,开始了拓荒种植、渔猎煮盐的创业历程,这里开始得到有效而系统的一步步开发,昭阳由此成为兴化的人文初祖。
昭阳殁后,葬于邑西。封土成丘,形似覆斗,高三丈有余,称为昭阳山,简称阳山。
昭阳在今兴化一带的开发,大大增进了当地人口的集结和经济的发展。地处兴化得胜湖西的耿家垛遗址就是先民从战国到西汉时期的聚居地之一。从这里原始垛田地表下挖掘发现的水井、官瓦及砖铺街道等遗存表明,从战国一直延续到西汉相当长的岁月里,这里曾聚居着较多的先民,形成人口相对集中和相对稳定的繁华街市。耿家垛官瓦的发现,说明至少在西汉初期,此处已设有一定级别的行政建制和衙署(盐政机构或地方行政管理机构)的存在,成为一级行政中心。汉初时兴化尚未置县,不过当时的兴化,已经是里下河地区的一处盐运枢纽和盐产地,所以当时的耿家垛是盐政机构所在的可能性应该更大。
耿家垛的汉代文化层几乎裸露在地表上,说明从汉代至今,这块土地并没有增高。这对研究兴化城区的迁徙演变,具有重要价值。人们总在不断寻找和适应更适合自己生产生活和交流交通的聚居场所,以求更大的方便和安全。由于战争破坏、洪水冲击、更为宜居的新的聚落的形成等因素,都可能促成聚居点的变易。耿家垛位于后来的兴化城区即兴化县治以东约3公里,昭阳墓所在的阳山则处于兴化县治以西约2公里。在历史的长河中,这种近距离的必要的空间迁移、置换和优化是可以理解也是可以完成的。
三国时,一度以蚌蜒河为界,南属于吴,北属于魏。东晋初期,北方人口大量南迁。在东晋、南朝辖境的人口中,有六分之一是北来侨民。这一时期,侨迁至今兴化一带者渐多,乃于安帝义熙年间(411年前后)侨置建陵县于今兴化东南部的边城一带,这是东晋南朝时在江北设置的为数不多的侨置县之一。
据南朝宋齐年间阮胜之所著《南兖州记》载:“招远东南六十里有茅山,俗名避灾地。”南兖州始建于东晋,为侨置州,治广陵。南朝时,兴化一带在南兖州治内。根据记载可知,“招远”在茅山西北六十里,大致位于耿家垛或后来兴化县治所在的昭阳镇区。也就是说,至少在南北朝时期,兴化一带就已得名“招远”。
唐朝安史之乱后,北方经千军万马的蹂躏,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南方则相对安定,经济仍继续发展,经济重心快速南移。“天下之计,仰于东南。”江淮流域日渐繁荣,处于其中的今兴化一带日益受到重视和开发。大历二年(767)常丰堰的筑成,“障蔽潮汐,民获奠居,田得以时耕稼”,堰西的大片土地由原来的盐卤荒滩渐成可耕之地,大批北方劳动力纷纷南下,涌入今兴化境内,一时人烟稠密,种植业得到迅速发展。随着这里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多,水道的变更,形成了昭阳镇,治所成为后来县治所在的城区。
唐朝末年,战乱频仍,为了争夺以扬州为核心的富庶的江淮地区,曾发生了长达六年的反复厮杀,扬州几易其手。兴化历史上规模最大的陵亭之战就发生在这一时期。最终,杨行密进据扬州,被唐政府任命为淮南节度使。902年,杨行密被封为吴王,成为五代十国中杨吴政权的实际开国者。919年,杨行密之子杨隆演即吴国国王位,改元武义,自是正式建立吴国,史称杨吴。
杨吴武义二年(920),析海陵县北部为招远场,同年改为兴化县,属江都府。兴化,取“兴隆昌盛,教化改革”之意。
兴化置县后,县治在昭阳镇。将县治选在昭阳镇,因为在地处锅底洼的兴化范围内,这里的地势相对较高,垛岛的面积相对较大,具有相对优越的自然地理条件,一直是这一带人口集中聚居之地,具备相对完善的各种配套设施。
兴化建县之初,暂无官署,乃开衙于唐代古刹宝严寺,以宝严寺空余庙产为署办公。所以宝严寺堪称是兴化最早的官廨。北宋淳化年间(990—994),知县程坦于开元观西侧城区最高地段正式构筑了兴化县署,形成一个围绕中心空间和南北中轴线而构成的建筑群。
靖康之变(1127)后,北宋灭亡,南宋建立。地处宋金交锋地区的兴化屡受战火波及,饱经涂炭。可兴化自五代置县,迭经南唐、后周、北宋,直至南宋早期300多年来,县治所在地昭阳镇一直没有修筑城池。因为在水网地带的兴化筑城的巨大难度,曾令许多地方官望而却步。
一是受宋朝文功昌盛、武功势弱的影响,筑城的压力不大。兴化自杨吴置县以来,政权更迭频繁,先后受制于杨吴、南唐、后周等政权,这些政权都是割据政权,政策的重心在于应对攻伐,恢复经济,维护统治,无暇顾及一个非重要地段地方城池的构建,直到北宋才结束了割据局面。北宋推行中央集权政策,宋太祖吸取唐末五代藩镇割据、地方势大的教训,通过杯酒释兵权、地方分权而治等举措,结束了武将跋扈局面,实施守内虚外、重文轻武的治国之策,对修筑地方城池的态度并不积极。上行下效,没有来自上方的压力和督促,地方官员因循理事,置筑城于罔顾,也就不足为怪。
二是因为兴化僻远的地理位置,使其成为非四战之地,筑城的形势不急。兴化地处里下河沿海,古为边鄙之地,且大泽茫茫,湖沼密布,“水束壤绝,南北孔道不相接”,泥泞难行,交通不便,非战略要地,历来不为兵家所重,难得发生战事。由于很少受到外来攻击的威胁,故对历任地方官而言,城池的修筑并非势在必行。
三是因为兴化特殊的水垛地形,地势不展,材料难集,筑城的难度不小。由于县治昭阳镇由若干高岸垛岛逐步改造而成,浮泊于群水之间,东有东门泊,南有沧浪津,西有西荡河,北有乌巾荡,浩浩淼淼,波蒸云撼。诸垛间溪水环绕,通往外河,垛与垛之间都靠一些砖砌或木制的桥梁相互连通。近城皆垛,四围尽水。如何建城,难度很大。取土困难,垒墙不易,工程浩大,且难成形制。在我国封建社会,城池的建设都是以《考工记》中的王城图作为规划的范本,按照《考工记》,城池、机构宗庙及城内街巷的分布是有一定规范要求的。像中原那种四四方方的城池,要想砌建在兴化,是不可想象的。虽然城区的范围和功能区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变化不断拓展,许多官员纵有建城之意,但考虑到在这内外皆水、零散破碎的土地上建城的施工难度,也畏难而退了。一代又一代官员被难倒,筑城之事因此一拖再拖。
城池作为防御性构筑物,与城市的安全和发展密切相连。可兴化自五代置县到南宋,兴化城区一直没有修筑城池。直到南宋宝庆元年(1225),面对板荡之局势,知县陈垓筑成兴化第一座城池。虽为土城,但兴化从此改变了以往有县无城的状况,城区由此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