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设立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开发区委员会的决定
2025-01-07 08:42:04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相关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开发区人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泰州市人大专题会议精神,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设立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开发区委员会。
528